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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bob体育app二维码 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bob体育app二维码 集团党组第九轮巡视整改“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日期: 23.04.19

根据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4月30日,集团公司党组第六巡视组对内蒙古公司党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21年9月8日,向内蒙古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集团公司党组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公司党委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内蒙古公司党委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推动巡视整改的工作中。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巡视“回头看”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高度来把握、谋划和推进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会议后,内蒙古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内蒙古公司党委关于集团公司党组第六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6个主项、29个分项问题分解为71项整改任务,细化了185条整改措施,使整改落实工作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先后多次跟进研究、部署,推进巡视“回头看”整改高质量开展。

(二)健全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

内蒙古公司党委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部门主任为成员的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的统筹推进、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承担最难的10项整改任务;班子其他成员发挥示范作用,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同时,分别牵头负责公司党委关注集中整改的重大问题,建立起领导小组抓总,整改办公室抓日常协调督导,各责任部门(单位)以及协同部门(单位)负责具体整改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为高质量落实完成好整改任务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明确工作重点,狠抓整改落实

内蒙古公司党委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真改、实改、全面改,高标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聚焦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着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区域化协同发展改革行动项,乌兰察布600万千瓦风电项目首批120万千瓦就地消纳部分正式纳入2021年国家第一批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项目清单,通辽百万外送风电基地项目实现高质量开工,真正解决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同时突出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既全面改好当下问题,又形成一批长久管用的制度和机制,截至目前已新建制度15个、修订制度25个,优化工作流程23项,巡视整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内蒙古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决策部署,把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当前重点工作相融合,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经过近7个月的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巡视“回头看”反馈分解的71项整改任务,现已完成整改48项,剩余23项正持续推进。

(一)关于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未对巡视反馈问题查找思想根源”问题。一是修订《bob体育app二维码 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管理办法》,明确将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同时要求三级单位修订相应制度。二是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主动认领问题,并审核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针对巡视整改和“回头看”整改反馈问题查找思想根源,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对巡视巡察反馈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说明。

2.针对“未对原物流公司巡视整改问题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问题。一是经对照《关于对物流公司党委巡视整改专项督查的反馈意见》(巡视领导小组〔2019〕8号)进行梳理,物流公司逾期未完成整改1项,整改不到位问题5项,其他问题2项,共计8项问题。原物流公司党委积极落实整改,于2019年8月12日,向集团公司巡视办报告已全部完成巡视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公司党委于2021年9月26日召开《落实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党委会,研究审议了3条整改措施:即将原物流公司层面问题与本次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融为一体整改;对所属单位层面存在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及资金收付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问题,内蒙古公司纪委和物资部组织开展物资与采购专项督查;对原物流公司4家单位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违规列支费用、“四风”等问题。三是2021年4-7月公司纪委办和物资部联合对原物流公司四家单位开展了物资与采购专项督查,对所发现问题追责问责,批评教育32人次,提醒谈话9人次。四是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6日对赤大白铁路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重点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四风”等问题进行核查,发现招投标2项问题,已通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党委会审议反馈移交,现已完成整改。

3.针对“未在三级单位组织开展集团巡视发现共性问题清单(2020版)自查自纠”问题。一是在深度融合集团公司巡视发现共性问题的基础上,形成内蒙古公司巡察共性问题清单(2020版),组织所属单位党组织对照77项问题表现,分阶段、分步骤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共查找问题353项,已完成立行立改321项,持续整改34项。二是对照集团公司巡视发现共性问题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清单(2021版),2021年6-12月在本部各部门、所属单位党组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142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完成102项,持续推进整改40项。

4.针对“未对巡视整改项严格实行闭环管理问题”。一是对本次巡视“回头看”反馈并按时完成整改的党组织“促落实”作用发挥不均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等48项问题,“一一”对应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二是党委巡察办实时对已完成整改事项组织开展销号,由整改责任部门填写销号单,协同部门鉴定,分管领导把关审定,党委书记签字确认,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闭环一项。

(二)关于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5.针对“公司纪委未将巡视整改监督纳入纪检监督重点任务进行安排落实”问题。一是2021年9月在“大党建”座谈交流会和纪委重点工作中明确将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监督作为2021年四季度纪检工作重点,并纳入年度大党建考核。二是已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列入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行动项,通过整改措施审核、整改推进情况电话督导、销号单签字确认、整改完成情况会审等对巡视巡察整改进行监督。三是已在2022年工作计划中将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列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行动项。

6.针对“处理结果偏轻”问题。一是修订完善纪检干部监督实施办法,将问题线索初核、审查、审理监督纳入制度管理,杜绝出现量纪处理结果畸轻畸重问题。二是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已对纪委办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重新调整明确了审查、审理、案件管理等职责分工。

(三)关于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7.针对“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一是2021年8月20日印发《内蒙古公司“十四五”党的建设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对本地区本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在《党委会议事规则》《理论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中,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党委会“第一议题”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论述22次。三是2021年8月30日,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进一步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相关内容。四是制定《内蒙古公司“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内蒙古公司改革发展进行深入研究,系统推进。

8.针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成立专项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土地手续办理工作。二是取得扎哈淖尔露天矿全部用地草原使用行政许可,完成报批手续组卷,并已上报至自治区政府审核。排土场已完成使用的1.68万亩土地通过了复垦验收,并与地方政府签订了退还土地协议,将土地退还政府。

9.针对“霍林河一号露天矿环评手续不完善”问题。2021年9月27日,内蒙古公司向通辽市政府出具《关于帮助解决霍林河一号露天矿环评手续办理存在问题的报告》;2021年10月13日,通辽市政府已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启动修编霍林河矿区总体规划及总体规划环评。目前,通辽市能源局已开展《霍林河矿区总体规划及总体规划环评修改》工作。

10.针对“党组织‘促落实’作用发挥不均衡”问题。一是2021年8月18日修订了《内蒙古公司2021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季度进行考核评分,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突出过程管控,压实党建责任。二是2021年10月11日至14日组织开展了公司系统党支部书记实训营,对246名党支部书记、党务人员开展了‘促落实’行动培训。三是通过“大党建”例会和2021年9月17日“大党建”观摩交流会等会议,对公司系统“促落实”行动项进行协调推进,对三级单位及其所属党支部的“促落实”行动项提出了“自愿揭榜攻关+重点指定攻坚”的要求,相关单位主动认领落实项,同时指定相关单位对部分落实项进行重点攻坚。四是建立了《内蒙古公司“促落实”再部署情况》《“促落实”行动项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促落实”行动项完成进度》台账,对三级单位部署推进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具体措施完成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将“促落实”行动项工作完成情况,按季度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督促有序推进。

11.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未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一是开展党建调研考核,对所属单位少数民族员工占比情况、员工思想动态等均进行了了解,进一步掌握了少数民族员工情况。二是各级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的讲话和政策制度。三是2021年12月末,各所属单位结合实际,已利用各类媒体、板报、橱窗等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全覆盖。

12.针对“个别单位党组织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召开2021年疫情防控专题会议,贯彻传达了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析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党政负责人责任担当,靠前指挥。“两节”前亲自带队开展防疫专项检查,堵塞疫情防控漏洞。三是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全员全方位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四是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通过视频,连线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涉疫封闭场站,代表公司党委及时慰问,加油鼓劲,坚定抗疫必胜信心。五是根据国内陆续出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形势,结合“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防控风险大情况,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落实国家、属地政府、集团公司及内蒙古公司的疫情防控要求,对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截至目前,公司疫情防控形势良好,防控措施有效,未发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13.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规范”问题。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实施细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编制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党委议事清单、总经理办公会议事清单。制度及清单修订以来,公司各决策主体权责明确,决策范围清晰,运行情况良好。

14.针对“干部事项未体现一人一议”问题。2021年度公司党委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一人一议,且党委会记录规范。

15.针对“公司党委会原始记录简单”问题。一是自2021年起,已按要求对党委会记录进行规范管理,详细记录会议决策过程。二是在公司系统内组织完成“三重一大”与决策会议规范管理培训,并将所属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大党建”考核。

16.针对“某基层单位2020年未召开矿长(总经理)办公会”问题。一是督导该公司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实施细则、议事清单,并做好总经理办公会组织。二是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大党建”考核。

17.针对“某基层单位党委会召开不规范问题”。将该公司党委会管理问题确定为立行立改项,并在公司系统内组织开展“三重一大”与决策会议规范管理培训,将所属单位党委会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大党建”考核。

18.针对“区域布局不均衡”问题。一是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巴彦淖尔、包头等盟市设立项目筹建处,并配备相关人员推进工作开展。二是通过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为吉电股份、东方能源等跨区域发展单位在呼和浩特、呼伦贝尔、乌海三个区域参与的竞争优选工作,提供申报资质业绩,发挥了区域统筹作用。三是2021年在鄂尔多斯成立了鄂尔多斯蒙电投公司,提高资源获取力度。四是确定了各盟市级牵头单位,并召开会议向跨域发展单位公布,便于各单位对接地方政府,开展发展工作。五是通过区域统筹协调机制推进集团系统在内蒙古区域的发展工作,并取得成效,2021年度集团公司在自治区通过竞争优选获得80万千瓦开发建设指标,进一步塑造集团公司良好形象。

19.针对“产业结构不太合理”问题。一是通过猎风、借光、大客户合作、县域开发推动新能源项目落地,2022年度计划安排470万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二是乌兰察布600万千瓦风电项目首批120万就地消纳部分正式纳入2021年国家第一批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项目清单,后续480万正在推动申请列入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通辽百万外送风电基地项目实现高质量开工,计划年内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阿拉善40万风电项目年内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投产。三是阿巴嘎50万千瓦外送基地项目取得核准,正在落实项目建设手续,计划2023年投产。四是结合火电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新取得45万新能源建设指标,计划年内剩余4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并网发电。

20.针对“未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实现转型发展”问题。一是为所属单位配备专职发展专业人才73人,积极推进项目发展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发展工作例会、区域协调会,组织专题培训,增强发展能力。三是对重大项目成立专项推进工作组,对重点项目实行周报或双周报过程管控,强化“点”激励。

21.针对“乌兰察布风电基地因送出问题未真正落地”问题。一是2021年11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乌兰察布风电基地首批120万千瓦就地消纳工程正式纳入2021年国家第一批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项目清单;2021年12月24日,内蒙古公司下达了首批120万千瓦就地消纳工程的开工批复,计划2022年底前60万千瓦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2023年年底前首批120万千瓦全部投产。二是后续480万千瓦外送项目已由自治区能源局上报至国家能源局申请列入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

22.针对“光伏项目落地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与阿拉善左旗积极沟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公司为该旗的整县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主体;盛发热电、通辽热电、通辽发电总厂、赤峰新城、蒙西新能源公司均已启动户用光伏产业,部分项目已落地;通过竞争优选,取得了10万千瓦新能源建设指标。二是与中来光电、阳光电源灯等多家单位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合作项目落地,在取得项目建设指标的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投资作出贡献。

23.针对“公司‘三新’产业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创新发展模式,与亿利集团合作开发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已列入集团公司一类项目管理,正在重点推进。二是全国首台氢能机车已投入试运,正在研究换电重卡推广使用,且持续推进核能小堆供热项目。三是通过与金风科技合作申报,取得了阿拉善右旗20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指标。四是配合集团公司完成了乡村振兴规划报告,塔布赛、花吐古拉和格日朝鲁三个红色百年项目已完成投资决策,北重和呼市党校红色百年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五是成立了新跑道发展中心,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24.针对“项目建设管控能力有差距”问题。一是已完成自备电厂至铝厂段线路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二是由锡盟电业局承建的白音华高金铝板带项目220KV供电工程已于2021年11月2日获得锡盟能源局核准,2022年4月20日全面开工,计划8月底具备送电条件。三是2022年3月30日,公司主要领导会同锡盟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赴自治区发改委协调白音华铝电项目能耗指标批复事宜,自治区发改委明确支持项目建成投产并积极协同落实能耗指标,同时要求锡盟、西乌旗发改委、用能企业积极制定化解能耗强度的方案,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报送至锡盟行署发改委。

25.针对“某基层单位未办理土地权证”问题。一是妥善解决非法占用草原立案问题,非法占有草原已结案,做不起诉处理。二是土地证办理工作目前无法组卷,缺少补偿文件,右旗政府已经同意该公司差额补偿后办理补偿签字文件,该公司将密切跟踪土地办理工作,加快补偿工作进展。三是由于项目不在电网公司近几年回购计划里,电网公司明确暂不回购,该公司将及时跟踪蒙东电网公司回购线路计划,继续推进此项工作。

26.针对“固阳风电项目未办理土地权证”问题。经与政府部门沟通,固阳地区未出台有关政策,新能源部将持续跟踪督促该公司待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后第一时间办理固阳100MW风电项目土地权证。

27.针对“某基层单位未办理房屋权证”问题。一是成立专项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土地手续办理工作。二是2022年3月29日,已取得自然资源部同意征收土地的批复文件(自然资函[2022]194号),及完成用地手续报批程序。

28.针对“对承包商安全管理短板突出”问题。一是对近三年发生事故事件的单位,由安环部牵头成立安全生产尽职督察组,开展安全生产尽职督察工作。2019年3月对白音华三号矿开展了尽职督察,2021年9月对白音华二号矿开展了尽职督察,全面分析查找管理问题和短板,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2021年11月9日,由安环部组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包括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了新版《安全生产法》培训,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新版《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及《bob体育app二维码 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的再培训再学习。三是由所属单位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评估方案》,组织对承包商开展自主管控能力评估工作。四是安环部及专业部通过日常、专项监察检查的方式进行追责问责。五是加大投入,持续开展承包商智能安防建设,目前已有部分单位通过智能监管平台、OTW车辆管控、人员定位等信息化技术加强了对承包商的监管力度。六是在试点单位开展煤矿外委运输车辆无人驾驶试验,探索运输环节无人化操作的可行性。目前白音华露天矿外委单位12台无人驾驶车辆经过调试试验并参与到正常生产运行,下一步其他单位陆续开展外委无人驾驶车辆试验。

29.针对“历史遗留案件较多”问题。一是分管领导带队,赴34家所属单位开展法治调研工作,已实现法治工作调研全覆盖。二是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认真盘点历史遗留案件,剖析发案原因,重点关注纠纷案件背后反映的管理问题,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一案一策研究制定处置措施,明确结案时间、责任人。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法务人员自行代理案件,对重点案件挽回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即时奖励。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单位共审结以往年度涉诉案件27起。三是印发《关于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了《内蒙古公司法律纠纷案件处置专项行动计划表》,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案件管理主体责任,从统筹案件研判,科学设定案件办理标准、剖析发案原因,治理薄弱环节,避免重复发生同类案件等方面,全面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

30.针对“某基层单位违规用地”问题。2022年1月6 日,西乌旗公安局赴该单位送达撤销案件告知书,经查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被取保候审9人撤销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公司相关刑事案件已侦查终结,公司不负刑事责任。

31.针对“投资与股权管理不到位”问题。经公司多次发函协调及督促,对方已支付大部分红利,截止2022年4月末,仅有3000万暂未收回。同时,公司正在修订参股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管理,目前由于铁路公司正在进行资产整合,分红事项暂停实施,后续将持续跟踪协调。

32.针对“物流公司整合后扭亏未达预期”问题。各项减亏扭亏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一是截止2021年11月18日,自有煤炭到港327万吨,引流上线13万吨,非煤运输完成102万吨。二是截止2021年11月末,路港板块盈利1.3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33.针对“职工诉求矛盾化解不到位”问题。一是退休人员诉求继续享受“中人”补偿待遇,不符合国家及集团公司企业年金“中人”补偿规定。2021年7月4日和7月23日,内蒙古公司分别对国家信访总局和集团公司巡视组反馈的退休职工诉求继续享受“中人”待遇问题进行了信访答复,并组织相关单位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进行宣传解释。二是2021年8月18日,内蒙古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行文请示将辽宁省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内蒙古自治区管理;2021年8月30日,自治区政府将请示文件转自治区人社厅办理,自治区人社厅批复自治区社保中心办理并提出转移意见。三是2021年10月11日,自治区社保中心已经提出转移意见,并形成汇报材料向自治区人社厅进行了专题汇报。2021年12月7日,自治区人社厅形成专题报告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批示。2022年4月19日到自治区社保中心协调推进养老保险转移工作。受沈阳和呼市疫情影响,自治区社保中心到辽宁省社保中心沟通转移工作推迟。四是2021年2022年分两批安排白音华煤业公司退役士兵43人到城区企业工作,2023年、2024年分两批安排霍林河地区企业退役士兵39人到城区企业工作。2021年7月23日,第一批白音华煤业公司22名退役士兵已安排到通辽发电总厂和赤峰热电厂工作;2022年7月将安排第二批白音华煤业公司21名退役士兵到通辽发电总厂和赤峰热电厂工作。

34.针对“党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公司党委2021年修订完善1套巡察工作流程、17个工作规范,形成2个巡察材料清单、3张调查问卷、4个层级谈话提纲、5个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22套巡察工作参考模板。每轮巡察启动前,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巡察对象范围,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按职责权限开展巡察工作。二是优化巡察人才库结构,现已扩展为巡察组副组长,党建、招投标、工程、物资管理等10个专业组成的巡察“人才库”,为巡察储备高素质人才。三是2021年3月公司党委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论述、巡察制度、实务、问题清单、巡察报告撰写等方面开展培训,提升巡察人员理解巡察政治属性、把握监督重点,以业务问题为切入点,以政治判断为落脚点,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能力和水平。每轮巡察入驻前,开展组内培训,学习政策规定,工作方案和巡察方式方法。四是每轮巡察时,巡察组坚持实事求是,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审核被巡察单位党委汇报内容,多次提出反馈修改意见,传递压力。五是巡察办分析研究以前年度谈话内容与谈话情况报告,于2021年6月进一步修订完善巡察谈话提纲,明确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副职人员、中层干部以及职工代表四个不同层级谈话人员范围与谈话内容。六是巡察组根据巡察单位类型、规模、被谈话人员职务的不同,因人施策,有针对性的开展谈话。巡察组及时梳理谈话摘要,按巡察监督重点分类,提炼谈话反映的重点问题和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七是2021年7月,公司党委对2020年度接受常规政治巡察的党委进行了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了被巡察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党委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及阶段性推进整改落实情况,压实了被巡察党委巡察整改责任和推进巡察整改进程,并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落实情况纳入“大党建”考核。

35.针对“巡察问题移交本部职能部门不及时”问题。一是公司党委2021年制定巡察发现问题“双移交、双监督”工作规范,明确移交问题内容和移交时限,从第一轮起,巡察反馈后,巡察组将发现问题梳理汇总后的问题清单提交巡察办审核,巡察办审核完善后,通过协同督办方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属单位巡察问题整改进行督导。二是在深度融合集团公司巡视发现共性问题的基础上,形成内蒙古公司巡察共性问题清单(2020版),在三级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2021年11月制定了《内蒙古公司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职能部门对移交的巡察问题整改进行指导、督促,发挥职能监督和专业监督作用,与被巡察单位党委同题共答。四是梳理总结2021年度巡察发现问题,提炼形成公司2022年度两个统筹协调解决问题清单。

36.针对“党风廉政教育缺乏针对性”问题。一是2021年11月14日印发《关于明确处分决定宣布等事宜的通知》,明确了处分决定作出后抄送、宣布范围和归档要求,同时要求开展好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工作。二是两级纪委召开了年度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集中通报查处违纪情况,一案一剖析一警示的方式,警示各级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廉洁从业。

37.针对“关键环节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2021年“大监督”计划,组织开展了集中招标现场专项监督、招标领域专项廉政教育和风险排查以及物资与采购专项监督,并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时针对监督执纪发现问题向职能部门发送提示函6份。

38.针对“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bob体育app二维码 内蒙古物资〔2020〕320号),规范了招标采购工作程序。二是2021年4月7日将应招未招、违规拆标等规避招标情形列入公司2021年综合考核细则。三是在物资管理一体化平台中嵌入计划管理模块,采购计划须经专业部门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物资部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提交招标领导小组审议。

39.针对“单一来源采购不规范”问题。一是2021年4月7日已将公开采购率指标及应招未招、违规拆标纳入公司综合绩效考核。二是在物资管理一体化平台中嵌入计划管理模块,采购计划须经专业部门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物资部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提交招标领导小组审议。三是自2020年43批集中招标开始,对霍林河地区单位职工通勤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40.针对“合同签订不严格”问题。一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bob体育app二维码 内蒙古物资〔2020〕320号),规范了招标采购工作程序。二是2021年4月7日已将流程倒置列入公司2021年综合考核细则。三是2021年6月至7月联合纪委办开展物资专项检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

41.针对“部分基层单位业务招待费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制度宣贯,已于2021年10月中旬面向本部各部门、所属单位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二是落实定期监督检查措施,2021年下半年对所属单位开展抽查互查,通报检查情况,列举典型招待费管理不规范案例,开展问题分析、纠错工作。三是将业务招待工作纳入到办公室业务对标行政保障指标中,结合各单位管理情况、检查互查情况,进行对标考核。

42.针对“部分基层单位交通补贴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露天煤业规章〔2021〕67号)执行。正职公务交通补贴不超出1800元/月,副职不超出1600元/月,按月标准规范报销。二是指导所属单位规范费用报销管理,按照实报实销原则,强化审批流程,针对超期、集中等情况坚决不予报销,同时将所属单位交通补贴规范报销情况纳入办公室业务公务用车考核指标,按年度考核,并与综合业绩挂钩。

43.针对“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有差距”问题。一是2021年11月9日,内蒙古公司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干部人才工作,对干部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审议通过了《加强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15方面62项措施。二是2020年和2021年内蒙古公司已选拔45岁以下正职领导干部25人、40岁以下副职领导干部44人、提前配备40周岁以下副职领导干部7人、选拔35周岁以下正科级干部81人,两年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分别完成5年计划的51%、41%,已超进度完成“152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年度进度计划。三是2021年11月9日,内蒙古公司党委审议通过了《选人用人规范化操作手册(2021年C版)》,明确各层级干部选拔学历要求和从事党务工作岗位及党龄要求。四是2021年11月9日,内蒙古公司党委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选拔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内蒙古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学历等要求。五是修订《选人用人规范化操作手册》(2021年C版),2022年3月下发《选人用人规范化操作手册》(2022年A版),调整所属单位选拔副总师任职年限要求。

44.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问题。2021年11月9日,内蒙古公司党委审议通过了《选人用人规范化操作手册(2021年C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回避要求。党委讨论干部任免时,提前策划任职回避人员,特别是党委讨论干部任免涉及到人资部主任及其亲属时,单独形成党委会议案,由人资部副主任或其他管理人员汇报。

45.针对“基层某单位选举某党委委员党龄不足3年”问题。巡视发现问题所涉及的党委委员已于2016年6月23日转为正式党员,党龄目前已够3年;经对各单位已报送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梳理,目前各单位党委委员党龄均达到3年。一是近期增补党委委员的所属单位,均严格履行请示报批程序,党建部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候选人各项条件符合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11月初修订完善《内蒙古公司党委工作规则》《内蒙古公司所属三级单位党组织选举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党龄等条件进一步明确。三是制定《三级单位党组织选举工作管理规范指引》,进一步完善换届选举相关流程4项、表单2项、规范性文本77项,提升了选举工作的规范水平。四是建立详细的党委换届补选工作台账,及时对选举工作进行分析、提醒和指导。

46.针对“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新’业务人才缺乏”问题。一是内蒙古公司与所属单位签订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责任书,并与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任期综合业绩责任书,分别将“再出发”任务纳入责任书作为考核指标。二是全面落实内蒙古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再出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解决火电企业冗员问题。冗员火电企业通过注册成立运维检修分公司拓展电站服务业、推动县域市场项目落地、开发绿电交通等新能源和综智慧能源项目消纳转移冗员。2021年内蒙古公司优化转移目标1433人,截止2022年4月19日合计优化转移1842人,完成总体目标的102.7%,已提前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优化转移任务目标。三是2021年3月30日,内蒙古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了《bob体育app二维码 电力协同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并报送集团公司审批,2021年5月18日集团公司印发《电力协同、氢能、绿电交通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公司本部成立了电力协同创新管理部;2021年7月,内蒙古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在公司电力协同企业成立科技创新部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单位成立发展部的议案》,在电力协同企业成立了科技创新部或在生产技术部增设科技创新管理岗位34个,在所属31家单位成立了发展部增设项目开发管理岗位88个,通过大力推进无人驾驶、智能制造等科技创新和“三新”项目开发等工作,培养“三新”业务人才。四是2021年7月,通过与上海交通大学产教融合,解决公司储能、氢能、新能源专业“三新”业务高素质人才需求。五是加大“三新”业务人才培训和培养力度,2021年内蒙古公司举办了5期“三新”产业知识培训班,2022年计划举办12期“三新”产业知识培训班,已举办3期。根据内蒙古公司项目发展需要,2022年1月开始,分四批组织所属单位发展专业科级干部和业务骨干到内蒙古公司本部发展部进行专项轮训,共计轮训24人。

47.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党建基础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指导该公司党委于2021年8月13日严格按程序进行了选举,并对选举结果进行了审核批复,完善了党组织。二是11月初修订完善《内蒙古公司党委工作规则》《内蒙古公司所属三级单位党组织选举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党组织请示、选举相关时限予以明确。三是制定《三级单位党组织选举工作管理规范指引》,进一步完善换届选举相关流程、表单及规范性文本,提升了选举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党委换届补选工作台账,及时对选举工作进行分析、提醒和指导。

48.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党委委员选举不规范”问题。该公司选举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应到党员67名,实到56名,涉及到的当选人得赞成票33票。按照当时有效的党内规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当选条件为“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符合规定。2020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原《暂行条例》作废,新《条例》中,当选条件为“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按此新要求,当选人应达到赞成票34票。因此不符合新《条例》要求。一是2021年6月16日-22日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通过党支部书记实训营线上方式,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人员当选条件等内容予以重点强调,确保今后开展的选举工作符合规定。二是按照最新党内法规,修订完善了《内蒙古公司党委工作规则》《内蒙古公司所属三级单位党组织选举工作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应到会人数、被选举人当选条件等进一步细化明确。三是严格履行请示报批程序,加强对党委换届和届中增补委员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党内规章对届中增补委员选举结果报备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党章党规要求。

49.针对“少数基层单位发展党员难”问题。一是2021年8月18日修订了《bob体育app二维码 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展党员管理办法》,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由两年调整为一年,加快合格人员培养。二是在2021年10月11日-14日开展的党支部书记实训营培训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中,进行了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党务干部能力水平。三是加强与属地上级组织部门沟通汇报,指导列入通辽以外属地管理单位积极争取发展党员计划性指标,力争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其中通辽市委组织部2021年给予公司231名党员指标,确保了发展对象满足党员发展条件的所属各单位均有发展党员指标。

50.针对“实现碳达峰系统性研究不够”问题。一是委托咨询机构完成《内蒙古公司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对内蒙古公司“3060”目标下的机遇挑战、碳达峰时间、各产业板块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路径和重点任务等进行了全面分析,经过多轮评审,研究报告于2022年1月通过评审,目前正组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完成了内蒙古公司所属单位2021-2023年任期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分解工作,按照内蒙古公司“十四五”规划及与集团公司签署的2021-2023年任期考核责任书,将新能源发展指标、碳排放指标分解到了所属各单位,2021年8月31日,公司与所属单位签订责任书。三是推进存量资产节能减碳,煤炭板块完成两地五矿智能化煤矿三年规划方案完成设计、评审以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形成了统筹组织、单点突破、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智能化建设管理体系;火电板块积极推进环保提升治理改造,重点完成2台135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霍林河坑口电厂2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盛发热电公司废水零排放改造等项目;铝业板块持续加大环保方面投入,电解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初见成效;炭素焙烧系统烟气改造已完成可研评审,建成后铝业板块主要生产系统污染物均实现趋零排放。

51.针对“铝业板块双控政策影响”问题。一是通过对实现“双碳”目标“1+N”、《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等政策的研究,加大与地方政府协调力度,铝业所属企业完成能耗“双控”任务的同时2021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加2.14万吨标煤,全年实现利润27亿元,创历史最好成绩。2022年一季度累计实现利润9.63亿元,同比增长2.64亿元,增幅37.77%。二是修订完善节能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纳入年度综合预算的特大节能技改项目投资高达1.9亿元,占年度技改投资的50%以上,2022年一季度完成铝液交流综合电耗(阶梯电价口径)13635千瓦时/吨,顺利完成阶梯电价控制要求。

52.针对“煤炭板块双控政策影响”问题。一是在优化生产组织、运输系统、设备检修及非生产用电控制等各方面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减少各类能源消耗。二是积极与地方政府能耗管控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能耗政策和指标要求,根据能耗指标情况做好月度能耗计划和影响分析工作。三是在能耗指标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证煤炭生产任务完成,将能耗“双控”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通过各项整改措施落实,以及去年三季度进入煤炭保供期以来,煤炭板块所属各矿在高标准落实保供工作的同时,与属地政府积极沟通能耗指标,本年度各地能耗双控工作对各矿产量无影响。

53.针对“火电板块双控政策影响”问题。一是开展两项节能项目,1号炉引风机变频改造项目于2021年4月16日改造完毕,投入运行,实现引风机电耗节约21.88%;2号机组通流改造项目进行于2021年12月26日完工。二是通过设备等级检修及综合治理,年度供电煤耗同比预计降低1.72g/KWh,有效降低综合能源消费量。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肩负100周年庆典保供、迎峰度夏期间保供任务,截止去年10月末,2021年发电量同比多发53433.5万千瓦时,利润同比增加约7000余万元。迎峰度夏期间火电利用小时数未降低,已消除一季度能耗双控影响。2021年9月份以来,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陆续收到国资委、国家电网东北调控中心、自治区、集团公司、公司等上级公司保供任务,在能耗控制方面属地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年度发电量及利润额未受能耗双控影响。

54.针对“露天煤业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问题。已启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建设通辽百万千瓦风电项目工作,相关事项2022年5月12日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有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55.针对“股权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完成元通公司所属单位股权整合工作,正在推进元通公司注销工作。二是完成路港公司吸收合并锦赤铁路工作。三是现已完成白音华满都拉、东部新能源、锦赤铁路的注销工作,正在推动赤峰热电和通辽总厂的注销工作,减少了法人户数,压缩了管理层级。

(五)关于上次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所列9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内蒙古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和整改完成时间,主要从重新制定整改措施、突出问责补缺和建立长效机制三个方面进行深化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56.针对“未对个别单位违规使用业务招待费情况进行实质性整改”问题。一是公司纪委对责任单位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提交检讨材料。二是下发了工作提示函,要求所属单位纪委将此类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三是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公司业务招待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大党建”考核。

57.针对“部分单位业务招待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在系统范围内开展专题培训,面向本部各部门、所属单位进行制度宣贯。二是对所属单位组织开展抽查互查,通报招待费管理不规范典型案例与检查情况,及时吸取经验教训,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招待费管理纳入到对标行政保障指标,对所属单位进行对标考核,确保接待工作全过程依法合规。

58.针对“党委会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公司本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实施细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实施细则等制度。二是编制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党委议事清单、总经理办公会议事清单,党委会议案模板、记录模板、纪要模板等规范性文件,并下发至所属各单位参照执行。三是组织开展“三重一大”与决策会议规范管理培训,指导各单位规范决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水平。

59.针对“部分单位纪检旁站式监督未全部退出”问题。一是公司纪委下发了《关于规范所属单位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分工要求,规范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分工调整审批流程。二是组织开展了纪检人员培训,围绕如何退出无效旁站式监督开展专题研讨,形成纪检机构退出无效旁站式监督清单并下发执行,为纪检人员退出无效式旁站式监督提供有力参考。

60.针对“未执行回避制度”问题。内蒙古公司党委审议通过了《选人用人规范化操作手册(2021年C版)》,进一步明确了回避工作要求。党委讨论干部任免时,提前策划任职回避人员,特别是党委讨论干部任免涉及到人资部主任及其亲属时,单独形成党委会议案,由人资部副主任或其他管理人员汇报。

61.针对“所属单位干部职工履历表填写不规范”问题。一是人资部印发了《关于更新所属单位干部员工履历表的通知》,组织完成了员工履历表填写工作。二是人资部对公司处级领导干部档案和本部员工档案再次进行了审核。三是人资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所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对所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检查验收并进行总体评价排序。四是人资部组成人事档案管理专项联合检查验收组,完成了对所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内蒙古公司2021年党建干部人才考核。

62.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指引》,对发展党员进行全过程严格规范。二是通过党建调研、党建考核,对所属单位发展党员流程进行了抽查检查。三是形成发展党员三级预审机制,对2021年符合发展条件的积极分子相关材料进行“党支部、本单位党委、内蒙古公司党建部”三级审核,确保程序及支撑材料符合要求。四是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两级党组织党建责任制考核,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管理责任。

63.针对“合同签订不严格”问题。一是公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bob体育app二维码 内蒙古物资〔2020〕320号),严谨、规范了招标采购工作程序。二是将流程倒置情况列入公司综合考核细则。三是物资部联合纪委办开展物资专项检查,对相关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64.针对“同级监督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的实施细则,细化监督举措,压实监督责任。二是印发《关于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撰写2021年度有关报告的通知》,就“画像”格式、内容、篇幅及重点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制发《纪委书记对同级班子成员“画像”评价对照表》,明确“画像”4个方面19项对照内容,并对所属单位纪委书记“画像”进行了考核评价,与纪委书记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挂钩。

(六)关于巡视“七项”问题未完成整改情况

内蒙古公司党委统筹协调,积极推进,部分投资项目未达预期已整改完成。目前,由于建设用地指标较少,报批难度大,政府未出台相关政策等原因,办理土地使用证较困难。剩余陈欠热费形成时间较长,形成原因复杂,涉及范围广,金额较大,取得证据难度大,完成应收热费目标金额等需长期推进。

65.针对“个别基层单位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电网公司尚未回购”的问题。一是非法占有草原已结案。二是该公司已协调巴林右旗政府召开协调会,正在落实补偿差额事宜,待补偿款完成后进行土地审批组卷。三是由于项目不在电网公司近几年回购计划,电网公司明确暂不回购,需要及时跟踪蒙东电网公司回购线路计划,具备条件后第一时间开展工作。

66.针对“个别单位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等”问题。一是二连浩特长风协合风电项目、扎鲁特旗风电项目、花灯二期风电项目、霍林河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四期风电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证。二是霍林河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一至三期风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16年5月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6年6月5日取得。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于2018年2月11日取得。三是开鲁一期风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中。四是阿日昆都楞二期光伏项目已履行完成招拍挂程序,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成相关费用缴纳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五是固阳地区现未出台有关政策,新能源部将持续督导该公司待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后第一时间办理固阳100MW风电等项目土地权证。

67.针对“个别基层单位风电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持续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密切沟通,获取最新办理政策,待允许报审后,立即申报。

68.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因超批复用地”问题。一是成立专项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土地手续办理工作。二是2022年3月29日,已取得自然资源部同意征收土地的批复文件(自然资函[2022]194号),及完成用地手续报批程序。

69.针对“某运输公司股权分红未收回”问题。经公司多次发函协调及督促,对方已支付大部分红利,截止2022年4月末,仅有3000万暂未收回。同时,公司正在修订参股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管理,目前由于铁路公司正在进行资产整合,分红事项暂停实施,后续将持续跟踪协调。

70.针对“应收热费金额较大”问题。一是公司分管业务领域领导带队协调历史遗留欠费问题。二是严格按照清欠方案清理陈欠热费,通过业务窗口采取陈欠热费不清不收新费、不办理增减容业务、不办理用热人更名、过户手续等措施清理欠费。截止2022年4月末,通辽热电厂回收陈欠热费35.91万元。

71.针对“白音华煤提质项目资产尚未核销”问题。一是印发了白音华煤提质核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组织机构,按规定履行核销程序开展后续工作。二是按照核销方案,聘请机构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三是经公司党委会审议,该项目核销于2021年10月26日下达了核销批复,完成整体核销。

(七)集团公司巡视移交内蒙古公司问题线索台账及办理情况

内蒙古公司纪委对巡视“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登记、梳理,逐一提出了处置意见,现已全部办结。

三、持续深入推进巡视“回头看”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内蒙古公司党委将持续抓好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视“回头看”整改与规范公司管理、提升企业治理效能有机融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一)切实推进问题整改

在内蒙古公司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整改任务责任清单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严格对账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每一项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每一条措施落到实处,形成闭环。

(二)着力加强监督考核

内蒙古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严格考核各部门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推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促进整改质量不断提升。公司纪委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三)不断强化管理提升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合同、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断固化机制流程,对照集团公司巡视二级单位发现问题与“零容忍”问题第二版、第三版清单,在公司系统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制度、理顺流程、堵塞漏洞,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深入开展巡察“回头看”

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回头看”政治“利剑”作用,在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对已完成的巡视“回头看”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整改督查,同时对2017-2020年开展过常规巡察的所属党委进行巡察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查找差距和不足,对整改成果进行“精加工”,对整改不到位或没有取得预期成效的,持续深入整改,切实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5-6196555转91617,电子邮箱:nmggsxszg2022@163.com

中共bob体育app二维码 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